湖北熊继伟家属状告公安局 法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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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湖北省应城市法轮功学员熊继伟已被非法抓捕近四个月,他的家人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份,就汉川公安局国保警察的违法行为向汉川市法院提起诉讼,汉川市法院立案后,以“促进公正审理、不宜在当地审理、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

孝感中级法院批准将此案指定在湖北省大悟县法院受理。熊继伟的家人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又去离家一百多公里的大悟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大悟县法院目前已经立案。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钟,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警察伙同汉川市公安局、应城东马坊派出所警察一行十多人,开着三辆警车,非法抓捕了东马坊法轮功学员熊继伟等四名法轮功学员。

当时熊继伟正在医院上班,两个警察到医院,说有事要找熊继伟谈谈,将他骗出医院,一出医院,门口停着两辆警车,五、六个警察(大部份没穿警服)不由分说将他强行塞进警车,抢走他的钥匙,直奔他家,在他家没人的情况下,一伙警察将他家里的法轮大法师父法像、一个平板电脑、法轮功书籍及相关物品劫走,随后他被绑架到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非法关押。

酷刑演示:老虎凳

在办案中心,熊继伟遭到非法审问,坐老虎凳长达二十多个小时,连上厕所都不允许,汉川市公安局姓龙的政委恶狠狠的对熊继伟说了两遍:“就是要你生不如死!”

十一月八日晚上,熊继伟被劫持到汉川拘留所非法关押,期限是十五天。熊继伟被非法关押后,一直抵制警察的非法审问,并绝食反迫害。

熊继伟被绑架时,警方既没有通知家属,也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直到十一月九日,他的家属去拘留所,才从他的手上拿到所谓“行政处罚决定书”。

熊继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一个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熊继伟又被非法刑事拘留。

被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到应城市检察院的“案卷”, 检察院已经退回到了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家属到应城公安局国保大队要人,国保大队不肯放人,并说是孝感市国保大队要继续关押。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熊继伟被应城国保和汉川公安局国保构陷到应城市检察院,当日被非法批捕。

目前,应城国保和汉川国保已将逮捕通知书送达和通知了熊继伟的家属。

近期,湖北省应城地区普降大雪,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因道路结冰,公交汽车停运。为了打听熊的情况,他的家人在冰天雪地步行两个多小时,去应城市有关部门打听情况,得到的却是亲人被非法批捕的消息。

熊继伟家属鉴于汉川公安局违法抓人,非法盗窃熊继伟家的私人物品,拘留通知书没有按照最迟在二十四小时内送达家属,在熊继伟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酷刑折磨等等违法犯罪行为,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份就对汉川公安局提起控告,汉川市法院立了案。

由于受理法院的变更,故熊继伟家属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又去离家一百多公里的大悟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大悟县法院目前也已经立案。

湖北省大悟县属于偏远地区,孝感中级法院批准将此案指定在湖北省大悟县法院受理不知是何用意,不过我们希望大悟县法院能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让人人都能看得清的汉川公安局警察执法犯法行为得到惩治,让好人不再受害。真正的结果如何我们将拭目以待。

湖北省大悟县法院:
地址:湖北省大悟县长征北路17号,邮编:432800
院长刘杨萍
副院长:阮从洲、王孔文
其他人员:李继华、付亚凡、杜莉、郭梅、夏轲、刘桦、李科峰、刘忠、张炜琳、戴国华、王姝玲、邓锦雯
办公室:0712-7222005
政治处:0712-7211303
审判监督庭:0712-7211309
行政审判庭:0712-7211310
刑事审判庭:0712-7211307
司法警察大队:0712-7211013
司法鉴定科:0712-7211311
执法工作局:0712-7211322
执二庭:0712-7211323
立案庭:0712-72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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